加拿大微信收入报税吗?
微信作为国民智能手机上的APP,几乎是妇孺皆知,老少能用。在加拿大,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信,其中不乏有中国人的同时也有许多加拿大人。然而,对于中国的微信用户而言,使用微信接收和支付商业广告是否需缴纳税金呢?
事实上,微信收入不需报税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根据加拿大税收部的文件说明,如果用户是通过微信上的“虚拟商品店铺”接受购买了“虚拟商品”(此处指虚拟游戏道具等)则需照征收商品售卖税(GST/HST)。
对于微信上的“虚拟商品店铺”,简单说就是商家在开发和使用微信公众账号(订阅号和服务号)的过程中,在微信体系内开设的商家店铺,消费者可通过微信内“发现”中的“购物”栏或微信“小程序”直接下单和确认订单。
那么何为“虚拟商品”?按照加拿大税收部的解释,“虚拟商品”指一种数字化货品,顾客获致该等货品的方式,是通过电子手段表示的(譬如,利用互联网下载音乐或电影),而不是实物形式。
据加拿大法律规定,如果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从本国政府或地方政府得到一笔财产(不论此财产的价值高低)就必须报税。在加拿大,个人年度收入在10万加元以下者,政府只征个人所得税,不用报告财产状况。但对于超过10万加元的部分,除需报税外,还必须在年终申报表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