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结婚几年?
这个问题的核心其实是, 你们在中国注册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 但并没有在中国实际生活(或者说居住)过。 所以从中国的法律来说, 你和先生其实并未正式成为合法夫妻。 那么按照中国法律, 所谓的“婚姻关系”就不存在, 而仅仅是恋爱期间(或者所谓“准夫妻关系”)的约定而已。
这就会引起一个后果——你们之间所谓的离婚, 其实就只是解除这种恋爱关系(或者准夫妻关系)而已。 而因为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这个关系其实很难被解除(除非对方同意)!
所以你会看到新闻报道别人海外离婚了, 但是实际上人家根本没有离成, 只是解除了伴侣的身份罢了…… 那你说, 你要回国办婚礼吗? 还是像很多人那样, 为了表示诚意, 专门去荷兰把先生接过来同居? 这都是解决“名义上的夫妻关系”的有效方式。
当然还有更省事的做法, 直接不搭理国内那些人, 不给他们任何解释的机会。 这其实也是有效的, 毕竟他们也没有实质上的权利要求你们必须怎样。 只不过这样可能会造成一些舆论上的尴尬就是了…… 所以归根结底, 这个问题的核心其实就是你们不想按照中国法律的程序来处理你们的婚姻。 如果愿意, 其实非常简单, 回国领证就行了, 和外国人没关系。 但是你们好像并不想这么办…… 那这样的话, 我建议你就让外国法院来判你“离婚”好了, 反正你也承认自己是逃婚的, 正好可以拿这个理由请外国法庭帮你解套。 至于外国法庭会怎么判, 那就看他们能不能理解中国法院为什么要这样做, 以及他们愿不愿意帮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