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律怎么样?
法律制度方面,跟大陆相差不太远,但执行和运作的方式却大不一样——这就像是在问“英国的法律是怎么样的”一样,答案也是一样的,只是执行方式和流程上的差异而已,根本的东西是没有太大差别的; 香港目前的法律体系(包括普通法和成文法)大体上还是殖民地时代的遗物,虽然经过几次修正的,但它仍然保留了英美判例法的些微痕迹,成文法也大多是沿用英国的。也就是说,香港的法律规定了很多“应当怎么处理”“可以这么处理”“不得这样处理”“违反这样处理”的案例指导原则,但很少会规定“必须这样做”“不得不这样做”“应该那样做”的具体措施。所以香港法官拥有很大的裁量权,而且这种裁量权的尺度、标准和方法都是很难量化或预测的。
举个例子:在香港打架,如果将别人打伤了,对方要求赔偿,一般是这样的程序:首先由法院进行初裁判断双方的证据是否充分,如果支持原告的话就判被告要付多少钱给原告;其次,如果双方对判决不满,可以上诉到更高一级的法院,由更高级别的法官进行复裁,判定被告需要赔付多少钱;最后,如果被告对复裁结果不服,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向更高级别的法院申请再审,申请撤销原判决。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可以推翻原判,因为终审法院作为香港最高审判机关有权维持一审甚至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
在这种司法制度的背景下,律师的作用就非常重要了,好的律师可以在法庭上就各种事实和法律问题与法官展开辩论,发挥相当大的影响,而劣质的律师或是新手律师则可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很多案件最终的结果其实就是取决于两个因素的:一是法官个人对于案件的理解(这会受到他个人素养、经验、认知等多种因素影响)二是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对案件的分析能力、辩论能力和逻辑能力——当然律师自身对法律的理解也很重要,但一个好的律师是会善于通过言辞和思路引导法官对其理解进行扩展和深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