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住和化归的区别?
“永住”是永久居住在日本,享受日本的各项福利;而“化为归籍”是加入日本国籍成为日本人。 加入日本国籍后,就是日本人了。可以享受所有的福利待遇(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永驻者是不可以有日本国籍的。两者没有本质上区别。只是在入管法中,有不同规定而已。 “永住”是在外国人有资格获得日本国籍(特例是永住者不能投票和被选举)。 条件之一是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可以维持生活(所谓30万日元/月的标准)。另外,对于商业人士、创业者会有各种优待。
以经营为目的来日的外国人,从事合理且正常的经营活动,并拥有足够的生活经费的,应当认定为符合“有适当生活保障”的要件。 “化为归籍”的条件之一是没有犯罪记录 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申请人必须未受过刑事处罚,不包括行政罚或司法赦免。因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等行政法规,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属于犯罪前科,申请归化的,不予核准。
同时,如果申请人存在严重的不法或者违法记录,即便满足其他申请条件,也无法取得日本国国籍。 例如,存在吸毒劣迹的,尽管其他条件符合,也无法获取国籍。 再如,由于虐待家庭成员或者有虐待行为而被判处刑罚的,因为虐待罪行属加害行为,所以即使刑满释放,也无法取得日本国国籍。 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并被判决离婚的,无论是否已经取得日本国籍,均丧失再次申请加入日本国籍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