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男性婚姻忠诚度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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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很一般,而且是越来越不忠,因为现在越来越多的加拿大女性,尤其是年轻女性愿意接受同居却不结婚的方式。 首先来说说加拿大人的观念里,婚姻到底是什么? 这就要聊一聊加拿大历史上一部著名的法律——《同配偶制度法案》(The Same-Sex Marriage Act)。这部法律是在1999年颁布的,当时有2万多对同性伴侣申请婚姻注册,于是政府和立法者认为有必要承认他们的权利和关系。

虽然这看上去是一件大公无私的事,但这项法律的通过实际上是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 在1985年到1086年的时候,魁北克省曾经通过了一部法律规定,同性伴侣可以像异性恋夫妻一样领取结婚证,也可以享有包括继承在内的一系列权利。但这部法律在加拿大其他省份和地区并没有生效。 于是在1993年,两个来自魁北克的同性伴侣向安大略省的法院起诉另一个住在该省的异性恋夫妇,希望获得遗产。他们赢了。

这场官司使很多加拿大人开始意识到,尽管在加拿大其他大部分省份和地区,同性婚姻还是非法的,但是同性伴侣的法律权益却是有保障的,甚至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获赔死亡者的遗产。

由此开始,关于同性婚姻的辩论开始沸腾起来。 直到1995年,加拿大国会上演了历史上著名的“同性婚姻进国会”事件(the gay wedding speech)。 当时有一对新婚的同性伴侣到蒙特利尔市议会申请结婚登记,却被市政官员以“婚姻法规定婚姻仅限异性恋”为由而拒绝。

随后这对情侣将市政府告上了法庭。但在庭审中,市长直接向法官表示,他赞同市政人员的做法,并暗示律师如果继续发言,他会请警察干预。 律师当然不会让事态这样发展下去,于是他指着市长对法官说:“我以我的荣誉向你保证,如果你不批准这个婚姻,明天这个法庭就会挤满同样处境的人,然后这一天的判决就会变成一周后的新闻报道。”果然,不到一星期就有上百人对峙在婚姻登记处外。

就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同性婚姻运动”开始了。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绝大多数传统理念的束缚都被打破。2003年1月,安大略省政府终于认可了同配偶制度;次年1月,新颁布的《婚姻法》第74条规定:任何一对同居的同性伴侣都将被视为“有效配偶”(valid spouse),有权继承对方的财产。

事实上,现在的加拿大年轻人已经在逐渐淡化结婚的概念,更多的时候会把同居当成是试婚。如果同居期间发现无法适应对方的某些习惯或者性格,选择离开对方重新开始,比起离异后再婚更具备可行性。而且这样的想法已经渐渐获得了大多数年轻人的认同。 从前人们为了维系一段长期关系而做出的承诺—结婚,变得越来越不重要。 就像知乎上一个问题下的热门答案写的: “我觉得一个人过得好就可以了啊,婚姻这种形式难道不是把自己绑在一个不可能真正幸福的人身上么?我有爱我的父母,关心我的朋友,我的人生目标就是每天开心,生活充实,所以结婚干嘛呢?多一个人吃饭多一个人睡觉嘛!” 所以题主问的忠诚问题,其实应该换成另外一个问题来讨论:什么样的亲密关系才算忠诚? 对很多人来说,忠诚是一种道德准则,要求自己对他人负责。 但其实在人类社会所有规范中,“忠诚”是个出现得最晚的一个概念。在其他大多数社会关系中,“忠诚”都是违反人性的,是需要强迫自己才能做到的。只有到了近代才变成了一个普遍的、被大众所接受的信条。

回到题目上来说,一个加拿大男子如果结婚后发现妻子不能生育,很有可能选择离婚再娶一个能够生育的女性。这在过去是非常普遍的,但现在这种情况越来越少。

相反,如果一个有孩子的单身父亲或母亲结婚了,他们往往并不会因为孩子而纠结于自己的另一半到底能不能给自己一个孩子。在他们看来,和一个能够共同生活、具有相同价值观、能够带来愉悦的人一起生活比孩子更重要。

叶燕云叶燕云优质答主

其实, 很多男人只是不想让外面的女人觉得自己是“妻不如妾”! 但是,如果外面的小三真的很有魅力的话(比如比你的颜值更高、身材更好),那么他的背叛就是“我乐意”了…… 这不就是渣男么……

但是我想说, 在外遇到这种渣女, 不用留情。 因为她不会在乎你是怎么想的; 对渣女而言,被抛弃的男人只会让她觉得自己的魅力更大罢了…… 如果不是这样呢?那就好好过呗=_=

哦对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人是不出轨的,因为对伴侣的爱是真实的,所以没必要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好人而故意去做一些事来证明自己不花心=o= 他可能只是在心里想了一下那个小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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