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生档案放哪?
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更多的人留学,国家对于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不再保留档案。这对于需要的人当然是个好消息,但是因为很多人出国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回国,他们的档案就成了一堆“死档”。这些“死档”如果找不到单位接收,个人又不愿意存在人才交流中心,就会成为社会闲散人员。
对于这部分人的档案,原来国家教委曾规定,可以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过,后来迫于压力,教育部又规定,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不能把档案存放在教育部。那么现在这些档案放在哪呢?
对于出国留学生档案的处理办法,北京市人事局外国专家局和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于2006年12月联合制定了《北京市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但是,根据这个办法,这些留学生的档案也不能放到人才交流中心,而只能“送交亲属或原所在工作单位保管,如果无亲属与工作单位,则送交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居委会保管”。
而其他一些城市也存在着类似的无奈。上海大学博士应届毕业生廖凯,已经拿到了美国华盛顿大学的全奖Ph.D.offer,但因找不到工作单位而档案无法转入学校。“我的同学大多都留在了上海,我是上海人,要是去美国5年都无法看到父母,实在不舍,可档案落户上海必须有工作单位。”
南京某中学优秀教师吕琼,因为满足于城市的生活而不愿随丈夫到处游走,而丈夫正是一家合资外贸公司的总经理,如果妻子档案不能落入南京市人才中心,将来公司想要给她分红,或缴纳相关保险的话,将面临极大不便。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全国有些市人事部门正在努力开辟新的渠道,想办法接纳这部分人的档案,或者向省一级的相应部门反映,争取通过省级人事部门与教育部沟通,解决这个难题;还有一些城市则在探索新的办法,例如,上海在现有的“接受亲友或者原所在单位保管”外,在城区所在街道设立了户籍人才服务平台,将无亲属、工作单位且户籍所在地不在上海的人员档案寄存在街道,由街道定期受理申请人公共服务事项,接受相关部门委托的特定服务事项,并收取费用。不过,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必须要确保这部分人的档案安全。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对于自 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管理,应该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规范,各地执行起来也应该尽量统一标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尴尬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