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有什么签证?
1. 长期居留许可(Länsverkets beslut),也叫移民卡,是申请瑞典永久居留的一种形式。
2. 临时入境许可(Tillstånd till uppehällning, TU) 也叫临时居留许可或入境许可, 是短期停留的合法证明(一般有效期有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适用于来瑞典探亲访友、工作或参加学习的人;持有这种许可的人在瑞典可以从事与所许可内容相同的工作或活动。
3. 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EC),包括:
-拥有丹麦, 芬兰 , 奥地利, 德国, 爱尔兰, 荷兰,荷兰,挪威, 西班牙 和瑞典公民身份的个人。
-在丹麦, 芬兰 , 奥地利的居住或公民身份的国民以及他们的家属和享有同等待遇的人; 在德国,爱尔兰,荷兰和比利时, 荷兰,挪威和西班牙的欧盟居民,及其附属家庭成员
4. 难民资格(Asylbegränsad tillstånd AB) 也称为限制性的避难权。这是难民保护措施的一部分,为一些无法获得难民地位的人提供保护。该类型基于一个事实: 由于严重的威胁而使他们在自己的国家生活受到严重威胁。 5. 政治庇护 (Politisk asyl) 是一种法律程序,由有权颁发政治庇护的国家当局对寻求庇护者的避难请求进行审议。政治庇护的目的是为遭受迫害的人提供安全,不受迫害的保护。
6. 家庭团聚 (Familjelön) 是指一个人移居到另一个国家的直系亲属或同居伴侣的居住地。通常,它意味着配偶, 未婚夫 /妻, 孩子,父母或兄弟姐妹。 7. 联合国难民署提供的旅行证件 (UNHCR travel document) 只有当其他所有方法均告失败时,才向因原籍国的局势而受到严重危险的人发出此类旅行证。这些文件旨在帮助那些无国籍者或其他无法通过通常的国际渠道旅行的原籍国公民离开其家乡。此类型的签证仅适用于以下情况:
a. 申请人具有难民资格或基于难民法的其它权利。或者 b. 具有UN难民署签发的“国际旅行证件”持有人。注意: 持有此类文件的难民不被视为瑞典的公民,除非他们被批准获得瑞典公民的身份!如果您的家人已获得这个许可证,请确保它们也已获得。
8. 外交护照 (Diplomatiskt pas) 外交护照是外交代表及其随行亲属的旅行证件。因此,对于具有外交代表的某些类别的人来说,您将获得这种形式的签证。 9. 瑞典政府代表团(Sveriges delegationer) 如果是瑞典政府的代表团成员,将有机会在瑞典以非移民目的停留。如果您收到邀请信函,则可以在瑞典驻国外的领事办公室办理相应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