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是美国公民吗?
不一定的,绿卡是永久居民卡(The Green Card)的俗称。
185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移民和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规定授予外国国民以“永久居留权”,该权利限于非移民类,并须每10年续期一次;同时授权国务卿向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核发签证,使这些人及其家属能在美长期居住。 后来为了简化手续、加快处理速度,1946年又出台了“优先处理程序”,将移民申请分优先处理的普通案子和优先处理的特殊案子两类。
普通案子是指申请者个人或其直系亲属曾在过去曾获得过永久居留权,并已注销出境的情况;而特殊案子则指申请者本人或直系亲属曾是战争难民,或在过去十年内因政治原因受到迫害。由于过去的历史原因,中美两国人民在交流往来中有着诸多不便。当时为了促进中美两国人民的沟通交流和互信友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赴美定居或居留特别制定了相应政策。
根据1972年制定的《中美关系优先处理程序》,中国申请人若想获得绿卡可归化为三类人群之一:
(1)具有美国直接投资和经营能力的企业家;
(2)在美国大学毕业以上的学术精英;
(3)有杰出成就的艺术、科教、体育人士。 1972年之后取得永居身份的人通常被称为“绿卡族”。到了80年代后,由于中国和美国之间设立了对公民往来实行的签证制度,使得“绿卡”成为非美国籍公民的身份证明。而持有“绿卡”者,无论工作还是学习,都可以自由的进出美国而不需再办理签证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