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违法定居会怎么样?
我来告诉你后果,就前几天我一个朋友因为在香港非法居留被驱逐出境 ,遣送回原籍。 他本来在13年因结婚去香港,后来离婚了(婚是假结婚),按照当初的协议他应该每年入境香港两次,在16年年中因为一次没有按时入境香港,而被港方通缉,后被捕,关押2个月,后交保释放; 这次被捕是因为他在香港无合法身份,犯有非法居留罪,根据香港法例第177I章《入境条例》第40条,凡未经适当程序申请,或虽有申请但经证实并非以家庭团聚目的而到香港逗留者即属非法居留。并可以处第3级罚款(每项罪行罚款25000元)及监禁2年。
重点是他现在已经被遣送回国了!!! 所以说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做坏事终究要还的
内地居民非法偷渡到香港,俗称「水客」。一般情况下会被原遣回大陆,并罚款2000元以下并处十日以下拘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内地人去香港逾期逗留不自觉返回内地的,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Taiwan居民往来大陆旅行证件遗失、被盗或者损毁在大陆的Taiwan居民,应当向当地市、县公局或者指定的派出所报案并提出申请,市、县公局或者指定的派出所核实后应当允许补办一次入境有效 Taiwan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离境。
2、在香港逾期逗留的,根据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 第38条 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可授权任何警官要求任何逾期居留的人离港。
3、逾期居留的人无有效证 物资明而不能离港的,即成为非法居留者可被拘谨候遣,直至离境为止,触犯该条例,最高可处1万港币及监禁两年。
4、严重逾期者,再签的香港签注将被港 动府拒签,5 年之内无法再办理赴港签注。
5、最严重者列入永久黑名单,本人及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无法办理任何赴港签证、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