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香港落户?
香港政府在1978年推出了针对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就业的入境计划,即非本地毕业生签证(Non-local Degree Scheme)。 符合申请资格的非本地毕业生均可申请该计划,获签后可以在香港工作并享有和本地居民一样的待遇,但申请期间不可以直接获得香港身份。 需要提醒的是,此签证并非永久居留权,申请人在签证到期后将无法在香港继续逗留。
申请人须拥有香港户籍,并在过去三年内曾取得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若申请人为非香港户籍,则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 在香港修读的本科/硕士课程毕业(不限地区) 无犯罪记录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两年
申请条件 由于申请人的学习地点不在香港,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交由香港高等学校学生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认证文件,证明其学历及学习能力得到认可,以及由本地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由香港聘用公司出具的任命书,以表明已获得专业或非专业的职位。还需提供个人履历以及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
费用与审批时限 该计划的申请费为305港元。 获批人数通常没有限制,但香港政府会视实际情况对某些行业或专业设定申请名额,如会计等专业。 一般来说,从申请到获批时间需要6个月至一年不等。
就业安排 获得资格的申请者会收到政府的书面通知,告知其已具备申请就业许可的身份。 申请者还必须自行向入境处提出申请,办理就业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法律,外籍人士不能在内地就业。无论以何种方式赴港,外籍人士都不能直接在内地企业就职。他们只能在香港企业或机构任职,或在香港设立的公司从事“跨境业务”。 申请人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门聘用,而人力资源部门则必须是持有香港劳工署颁发的劳工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申请的劳工证有数量限制,而不同行业要求的配额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