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后如何离婚?
1. 协议离婚,在国内办理: 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前往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注销户口的会去注销户口所在地) 带上以下材料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双方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②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商一致的意见;
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④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或者经济帮助;
⑤男方对女方给予的经济补偿或经济帮助的给付时间和办法;
⑥男方向女方支付精神赔偿及财产损失的范围和数额;
⑦双方当事人的签名、住所和联系方式;
⑧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2. 诉讼离婚,在中国国内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①民事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②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原件;
③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被告下落不明则需提交公告送达起诉状的报纸原件;
④婚姻存续期间的证据包括孩子出生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凭证、车辆行驶证等能够证明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
3. 在国外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需要选择住所地或国籍国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查是否受理。 然后,在程序上与国内诉讼大致相同,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外打离婚官司,需要提供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据。 最后,离婚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公证,认证该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