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2学校?
先扯一下远古人权主义。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人”的定义是什么,如果定义模糊不清,那么任何扯淡都是毫无意义的,例如我们常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是自利的动物”“人会使用工具的动物”等等,然而这些观点都存在着巨大的问题,例如,难道猩猩不是“人类”吗(我坚持认为猩猩是人类的近亲);又比如,一只黑猩猩用石头砸开了坚果,能解释这种行为的词有“理性”“利他”和“工具”吗? 同样,在讨论学校时,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学生”的概念(不然“学校”给校长和学生配个对象这种事就太可笑了),我们通常认为的学生是学校里学习的人,可是这显然是不对的,因为很多人在学校里并不学习——老师、保安、厨师……他们并不是“学校里的学习者”,而一旦我们将“学生”定义为学校里的学习的人,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为什么要建更多学校”因为这会增加更多的学生的学习机会(因为教育资源有限所以需要竞争来获得名额);“为什么教育要公平”因为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会对部分学生造成终身伤害;“为什么9年义务教育”因为这保证了每个学生的一个学习阶段。 当然,定义的问题有很多,而且也是个仁者见仁的问题,我的原则是越简单越好,不要给自己设置太多无法解决的难题。我认为的“学生”就是进入学校进行长期集体生活的青年。如果对这个概念还是模棱两可,那我们来看看这个例子:一个刚上学的孩子放学回家,问他是不是学生啊,孩子点了点头,再问:那你们班一共有多少学生啊?学生:不知道。问:为什么这么蠢的问题都不知道?!学生:我不是学生…… 所以很明显,这个刚入学的孩子根本不是“学 校 的 学 习 者 ”,因此他不享有作为学生的权利,如入学权(他没到上小学的年纪)、受教育权(他还没到能接受教育的年纪)、考试权(他还没有参加考试的权利)……既然他没有这些权利,那么谈何教育公平(由于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个孩子的学费由财政支出,理论上他的学费是零)。
回到正题,既然学生不是“学习的人”,而是“学校的学习者”,那么学校的主要职责就不是教学(尽管教 学 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而是营造一种氛围和环境,让学生们能够进行学习活动。由此而来对学校的评价标准就应该作出相应调整,我们不能用衡量学校的标准是教师人数、班级数量、每班学生数量等(这些都是教学的指标),而应该看这所学校是否能提供足够多的学习和活动资源,以及是否能让学生充分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