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同签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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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本人去外国相比,许多人都喜欢跟随旅行团出国——无论是商务旅游还是度假旅游,省心的同时,还省了一笔不菲的费用。然而,一旦随行之中有儿童时,就免不了会遇到一个让我们头疼的问题: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她)不能单独出国参团旅游,需要一位成年公民——“陪同签证”人”、“陪同监护人”(以下统称“陪同人员”)相伴左右。那么,“陪同人员”该由谁承担?要不要另外支付费用呢?

一、“陪同人员”的属性界定

众所周知,陪同人员并不属于随团旅游的成员,但他的功能却决定了你是无法将此人忘记的。他如同你的“生活秘书”一般,必须事无巨细,为你安排好从启程到抵达的一切相关行程事宜。但他又不仅仅是一个“生活秘书”,更主要的是,他还肩负着保护你所携带的未成年人孩子的主要职责。

国际上对于此人并无专门称谓。在国内,很多机构都称他为“陪同一律”或“随行监护”。从法律角度来讲,他与你属于“个人纠纷”或“委托合同”关系。换言之,他是你个人的“财产”的一部分,你对于他的行为有完全的支配权。无论是个人情感、生活经历、素质修养、业务水平、经济状况、兴趣爱好,你都对他有绝对的权力和掌控力。但他虽然在你的“专属”之下,却拥有独立的个体地位,他拥有不同于你的独立的名字、独立的指纹、独立的身体和思想,这些你都无可“支配”。他只是一个与你关系密切的人,但他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你都无法对其负责。

二、“陪同人员”的产生原因

一个成年人,携带着一个未成年人孩子出游,其原因无外乎以下三种:

1、此未成年人(儿童)的抚养人是自己的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但由于父母或者其他亲属工作非常繁忙而无暇陪伴(照顾)子女,为了尽可能的多陪陪子女,便“忍痛割爱”将子女交由此成年人带出国门,享受温馨甜美的休闲时光。此类型监护人在现实生活中数量不少,且大多都属于高收入阶层,当然对于“价格”也比较宽容,不会在意多一二百美元的小钱,也不会计较旅行社会不会提供额外的“陪同监护人”服务。

2、父母离异,或死者子女年龄尚幼,均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抚养,而他们自己并无其他亲人。这些老人大多孤独寂寞、依恋子女,或思念儿孙,或因整日忙于工作和生活无暇照顾,因而将孩子带在自己身边,希望能享受几天天伦之乐。当然,此类随行监护人对于“价格”也比较敏感,而且希望能够有实实在在的“回报”。

3、儿童父母双亡,由其叔叔(或伯父)、舅舅等亲属携带出国,这类家属“自愿”担任“监护人”的比例最大。至于原因,无须质疑。

三、“陪同人员”的选择

以上三种随团出游的儿童,对于“监护人”的选择都各有不同。至于选择“谁”作为你的“孩子”的“监护人”,则应完全取决于“随团旅游”的“价格构成”,以及你对于安全与方便的“重视程度”。

当然,如果你想“花小钱办大事”:经济、省时、省心,同时对于“安全”方面又不想有过高的标准的话;而且随团人员之中又没有一个能够胜任“监护人”角色的亲戚或者朋友的话,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跟团出游——当然是那种含“领队”成分的“旅行团”,而不要为了省一点小钱,让自己惹上不少的麻烦!

因为在很多意外情况以及纠纷之中,“人传精神”的“领队”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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