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绑监护人签证?
12月12日是国际儿童狂欢节,家长们可以从这一天开始放假,和孩子们共渡一个狂欢的周末。不过,这个周末对澳大利亚华人陈太太却很难熬。因为她11岁的男孩小磊和13岁的女孩小晨原本打算这个周末去一次远郊旅游,但突然被告知,由于父母之前提出的分居申请,他们护照上的父母绑签(监护人签证)被立即解绑。他们因而不能出国旅游。
陈太太2006年抱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随丈夫移民来到澳大利亚。2010年,她和丈夫因性格不合而打算离婚。但考虑到孩子长大后的前途,两人协议先行分居,等孩子完成高中学业后再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
由于长期分居,生活所在看似平静的陈太太和丈夫有了隔阂。她发现丈夫有吸毒和酗酒的恶习,这让她无法接受。同时,分居也让失去了固定的收入来源。她通过一家移民中介办理父母绑签转签,以为拿到父母绑签以后可以解决分居后的生活问题。
没想到,父母绑签还没有办成,她却被告知,由于她本人的签证含有监护人字眼,由于她本人持有父母捆绑签证,在她申请独立主续签证以后,孩子就不再是她的监护人了。因而她必须证明她有能力将孩子交由第三方(国家)抚养,如不能证明,就必须随孩子同往澳洲。
这简直是无情又无理。“我为了孩子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社交生活了,现在好不容易想通过中介办个父母双方都认可的监护权转移,没想到依然遭到拒绝。我现在只想和我的孩子在同一个国家生活,这要求过分吗?”陈太太绝望的对记者说。
据澳华就业协调中心(ACEC)主任张君荣介绍,如果离婚后父母一方想带走孩子,澳方会同意,但不允许带走其监护人身份,即父母双方不能在同一国家以同一身份拥有同一孩子。
但在离婚后,分居的父母一方要见到自己的孩子都难,更别说当孩子的监护人了。为此,很多华人父母通过张君荣咨询有关法律事务。张君荣介绍说,对于离婚后的父母一方想申请成为孩子的监护人,澳方没有相反规定。但无论是离婚还是分居,孩子一般都愿意和妈妈住在一起。因而对此类申请,澳大利亚移民局基本会予以拒绝。
对于父母因离婚或分居而无法继续监护孩子的问题,目前的法律规定只能是父母中的一方把孩子带回自己的国家,而另一方十年内不能改变身份移民到其所在的国家。
记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