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材料需要哪些人?
我们来做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定义一下“原材料”和“半成品”: 一般来说,工厂里对这两类物料是有严格区分的,但是为了讨论方便,我们在这里把它们统一起来,理解为:在原材料科(部)的归集下,一切进入生产过程,但没有被加工成产品,或者虽已被加工成产品但尚未被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东西都是原材料/半成品。它们都是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并且最终都要转入“生产成本”——尽管可能最后不会全部转化为产品的成本。 而“产成品”很好理解,就是已经完工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
了解了上述概念之后,我们来回答题主的问题。 原材料的盘盈、盘亏以及报废的处理流程是这样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盘盈/盘亏申请表; 2、盘盈/盘亏鉴定表; 3、盘盈/盘亏明细账; 4、相关凭证(进货单/入库单)等。
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的金额不大,可以直接在“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但如果数量较大,就需要报请领导批准后,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然后经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后进行核算。 但是,如果是不慎造成的原材料的盘亏,且金额较大的话就应该走法定程序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政策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失,税务机关可以实行核定征收的方式。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存货短缺造成的损失,应作为企业的应税损失,由企业依法进行纳税申报。 如果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还可以补交税款和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