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返签号在哪张纸上?
韩国驻华使领馆2011年6月27日宣布,针对近期签证申请过程中出现的多次签材料提交不一致的情况,现决定对中国大陆地区申请人所持多次签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留存,并颁发一份《附卷》予以记录(各领馆《附卷》样式详见附件)。
这一《附卷》由韩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处统一印发,用于记录持有人多次签证材料提交情况,凡领此《附卷》者均需如实填写并签名。
该《附卷》将作为签证受理的中间环节,由相关使领馆签证处统一保管一个月,一个月后予以销毁。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前后材料不一致的申请人,尽管给予签证,其在韩期间需无条件接受出入境管理机构监督,并且如存在违法或未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时,出入境管理机关有权在其离境时要求该人出示所在大学入学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如不能出示,则处以1000韩币以下的罚款。
2011年6月30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申请韩国数次签证需如实并准确填写《申告事项》。
1.过去12个月申请韩国签证总共的次数(自2010年6月起至日前)
2.最后一次申请韩国签证的时间,及签证批准通知领取时间
3.持有的韩国签证种类
4.赴韩目的
5.以前是否曾被拒签
6.配偶及财务担保人的姓名,居住在何处,职业及收入情况
7.申请人自身资产及收入情况
8.此次赴韩停留期间及预计归国时间
一般每次赴韩国留学和私人逗留不得超过30日,但不得过长滞留。
9.赴韩前后行程安排
10.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