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仁东盟学院哪年成立?
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互惠免签证的协议》。当日,时任中国总理朱镕基和东盟六国国家元首在吉隆坡国际会议中心签署了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公民持有效护照可实现不少于30天的免签访问对方国家。2002年9月,双方将互免签证的地区扩大至各自的特别行政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东盟国家老挝、缅甸、锡金地区)。 2014年1月,中国与东盟国家正式施行了“普通护照互免签证”的措施。
2019年6月,中国与东盟国家同意,基于互相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互不侵犯、友好相处、平等合作、尊重文化多样性的原则,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南沙群岛及相关岛礁的归属和用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