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要填入境卡吗?
需要填写。 美国移民法要求,所有在美国境内转变身份的申请人都必须在离境前申请转换身份。如果申请人持有有效签证入境,并在合理期限内申请转换身份,一般没有太大问题;但是,如果因任何不合理原因逾期居留、拒绝离境或不能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人将会被强制遣返,同时可能被禁止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不能再入境。 移民局处理此类申请的程序是,先由移民局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转交给相关使领馆确认其签证是否有效并决定是否发给申请人入境许可通知(NTA),如果有签证并且给与通知,则申请人成功获得批准,最终拿到绿卡;如果没有签证或者即使有签证但不予通知,则申请失败。
通常来说,在申请人材料充足并且按时提交的情况下,使领馆会在收到移民局的转交材料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当然,各地情况略有不同,有些地区可能在两个月内才能收到回复。 如果申请被拒,申请人会得到一份书面通知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收到通知书的30天内,可申请复议(Appeal),一旦移民局接受复议请求并进行审理,通常在60天左右会出具最终裁定。
除了上述内容外,在办理签证和转换身份时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是无论以何种方式进入美国,一旦离开,再入境就必须按照移民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重新入境手续。
二是由于政策多变,建议申请人在准备签证申请材料时将一切可能用到的证明文件准备好,以防急需时使用。
三是除非特殊情形并经移民局批准,申请人所持签证类别不能超过其最初申请签证所依据的条约条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