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改了怎么做清华认证?
1、首先,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学位认证报告(简称“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凡申请清华大学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或授予硕士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均须提交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生毕业证明书原件。 3、对于通过远程教育方式学习并毕业的申请者,须提交由所报学院的远程教育学院(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开具的证明,证明其学历经教育部批准,学历层次及所学专业完全正确;对于结业毕业生,还应附上该生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对于在境外学习的申请者,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须提供两枚印章,一枚为清华大学校徽图形印,另一枚为学生所在学院公章。 如果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除携带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同时持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清华大学对申请材料享有审查权,发现有虚假情形,学校将撤销对该生的录取或不给予证书,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非法获取学历学位等情况,不论何时发现,我校均有权取消其报考或入学资格甚至注销其毕业证及学位证,相关法律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