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何时不免学费了?
现在大多数学校还是维持着之前的政策,也就是研究生阶段是收费的(少部分学校除外,如清华大学)。 之所以维持这样的政策是有现实原因的——中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各地区的高校能获得的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是不一样的,所以经济发达的地区学校的经费充裕,有可能降低或者免去研究生的学费;而相对的贫穷落后地区,高校获取的资金有限,根本无力承担全部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这些地区的大部分研究生还是需要交学费的,甚至像西北某些学校,虽然本身属于211工程院校,但它的部分学科由于缺乏人才而发展缓慢,财力不足,这些学生除了缴纳学费之外,每年还要缴纳几百块的住宿费!(这比起那些非211的学校条件好很多了……)
当然,如果研究生读了三年,毕业了,那这一切都是徒劳,学校还是按以前一样收取学费,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学生已经具备了自己的分析判断能力,他们知道学校收取高额的学费是缺乏合理的理由的,于是乎开始通过各种渠道讨要说法,这时候学校出于无奈只好降低或者免除一部分学生的学费。 所以楼上的那位说是政策向贫困生倾斜的,我不敢苟同,至少不是主要原因,政策的制定也不是凭空而来的,一定有它现实的根源——这就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所导致的不同地区高校财力的巨大差异。
作为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我能做的其实很少,在现有的制度下,我能做的就是努力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来获得学校的支持,尽量多发文章、多获奖,然后申请到更好的项目,为学校增添更多的收入;而作为个人,我只能靠自己的双手来赚钱,边读研边赚钱(毕竟读博时间太长了,要七年的时间啊)。 在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能够耐得住寂寞、沉下心来搞科研的人已经不多了,尤其是一个人在外漂泊的时候,看到身边的人纷纷买车买房、出国旅游,而自己却每天只是泡在图书馆做实验,那种压抑和孤单是我们这些人不能想象的。
但是为了梦想,为了那一点点可能,我们只能这样坚持到底。 加油吧!少年!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
《决定》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解决好大班额问题,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努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牵引,要统筹考试、招生、教学、监督管理等改革,使之成为各项教育改革的中心环节;要着力解决一考定终身和功利性、应试式倾向问题,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探索实行弹性学制,促进科教结合,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改革高校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探索构建社会参与和支持教育的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教育发展和教育改革都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加快形成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格局。
《决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任务,从总体到各个部分,既体现了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和着眼长远全面推进改革相结合,也体现了坚持问题导向和坚持目标导向相结合,既继承了我们党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又反映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新认识,是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改革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