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庭上有什么成员?
以维州为例,普通案件审理由法官、陪审团和律师组成。 有些案件会邀请当地的社会名流作为观察员(包括以前的我QAQ)。
1. 法官:在澳大利亚,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由法官单人审判的。在特殊的案件中,可能会由法庭任命一位或者多位专家担任法官(比如婚姻案例中会有家庭法专家、毒品案件中会有药物毒理专家等等)。
2. 陪审团:是英联邦司法体系中的特有设计。由一群经过遴选的公民共同作出判决。在澳大利亚,只有刑事诉讼中有陪审团,且仅限于致命犯罪和重大违法行为的审理。
3. 律师:案件中有权发言的人只有律师,而无论他们代表的是原告还是被告。
4. 观案人:有时会有社会名流被邀请观看案件的审理过程,但无权发言。在未成年人案件中会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作为观案人。 在大法院或者特别法庭,有时案件会以公开听证的形式进行,这时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成为旁听者。
1、法官。
法官是法庭里最高的官员,法官的任务是主持法庭上的一切程序和决定程序问题。法官是中立的,绝对不可以偏袒原告或者被告中的任何一方。法官和警察局、检察院没有任何关系,法官也是政府的官员并由政府支付薪金。法官在审理任何案件时,不管被告人在庭上怎么讲,法官在法律上必须假设被告人是无辜的,法官不可以私自和原告和被告单方接触交谈。在法庭上有任何的事情需要和法官讲,必须有律师当面提出。
2、候审官(bail justice)。
每个法官在每个审案时期都有指定的候审官,当法官在审案时,该地区的所有其他事情都由候审官处理。候审官一般处理紧急和比较小的事情。在法庭里,很多的程序问题在开庭前都先由候审官来决定。
3、书记员(clerk of the court)。
书记员是在法官领导下法庭里的重要官员,协助法官处理各种事务,安排各项程序。在法官下达一些重要命令时,由书记员向双方当事人正式送达。在每一审讯结束时,书记员要拟写审讯结果的书面命令,由法官签署后成为有效文件。
4、值班律师(duty solicitor)。
这个律师不是受当事人雇佣的,而是由政府付酬在法庭上值班,以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主要负责帮助无律师的当事人申请保释、和法官交涉、询问对方当事人等。
5、法警。
法警负责维持整个法庭区域的秩序。在进入法庭和等待开庭时,都是由法警负责看管。如果有保释的当事人来到法院,法警还要点名检查。在被告进入和退出法庭时,法警要持枪护送。在法官进入和退出法庭时,法警要肃立致敬。
6、公诉律师。
公诉律师是代表政府控告被告人的,主要负责处理犯罪率不高,情况简单的案件。对于一些犯罪率高和复杂的案件,则要由公诉大律师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