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保险证过期了怎么办理?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2016年7月,我因签证问题从日本回到北京; 之前我在日本就职于同一企业累计工作满5年以上(期间一直有缴纳在日居住保险)、并且持有该公司的在职证明和工资明细,所以回国后直接去大使馆办理了“海外人才居住证”(注:非永住者,是拿外国人登陆证的那种永久居留权,不是绿卡!!),在大使馆的官网下载了申请表,填好发给公司盖章后寄到大使馆,不久就收到了大使馆寄来的证书;
后来我又因为某些原因去了次大使馆(当时住在通州所以去了通州人大驻东京办事处),当时办手续的时候有个工作人员问我是否还继续在原来的公司上班,我说是的,并拿出了新公司的印章给他看,他就让我在申请表里新公司地址那一栏里填写现在的住所,并且给我盖了一个章,说是现在住址变更了。 大使馆给我的海外人才居住证的有效期是1年,到了去年需要续期,我通过邮件把申请材料发给了大使馆(因为人在国内),很快收到大使馆回复,由于我的护照签证等还在有效期内,材料齐全,顺利办完延期手续;
今年春天我又准备赴日,于是又到大使馆办理签证,由于我的护照和签证都是有效期的,而且我又在日本有自住房且持有房产证明,所以签证很顺利拿到了。 在这里我要特别说明一点:我在日本期间一直保持缴纳在日居住保险,并且每年都有申请连续缴纳证明寄给大使馆(每次都会收到大使馆收到的邮件);
我的情况与题主的情况应该是有相似之处的,因此我的经历应该对题主有所帮助,在此谨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