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国籍能取消吗?
当然可以。 取消国籍的条件是: 入籍加拿大10年后,或者在入籍前已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5年以上并在申请取消国籍前的5年内没有在其他国家拥有永久居民身份或国籍; 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申请人是自愿取消国籍的; b. 申请人因定居而取消国籍(放弃外国居留权)且居住在加拿大境内; c. 申请人是为了接受教育而取消国籍且在加拿大学习期间连续居住满5年; d. 申请人是为了就业而取消国籍且与雇主签订有固定工资合约,并在加拿大工作连续满5年; e. 申请人是为了家庭原因(如婚姻、收养子女等)而取消国籍并且为了这些原因而在加拿大连续居住满730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条件中“在加拿大的连续居住”是指以居民身份在加拿大居住,而不是指作为访客或者学生在加国境内的停留时间。 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就可以向加拿大移民部递交取消国籍的申请,移民局审核之后会作出批准或者拒绝的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获得加国国籍后可申请成为美国公民,但并非所有人都能顺利拿到美国护照。在美国移民法规定中,加国公民申请美国移民的时候需要受到诸多限制。例如,申请人必须是未婚、非单亲父母且没有犯罪记录。
申请人还必须通过美国公民职业测验并达到一定的英语要求标准才能成功申领到美国护照。对于想要双国籍的人士而言,需慎重考虑是否愿意接受美国的这种申请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只要不具有双重国籍的限制性规定,即可以获得加拿大国籍及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