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夫妻团聚什么签证?
德国配偶关系签证(Visum für Dauerbesucher, BfD)是德国给以家庭成员为理由入境德国的访客颁发的长期居留许可,该签证的持有者可以合法在德停留18个月(27个月)。 一般来说,申请BfD的条件包括:
一、申请人与德国公民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或同居关系并且双方都是自愿结成这种关系的; 二、申请来德后可以在当地独立生活并负担自己的开销; 三、能够提供足够的经济来源证明; 四、没有犯罪记录和移民倾向,不会给德国带来社会压力等。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的话,就可以向位于国内的德国大使馆提交申请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只有北京的大使馆受理该类申请的签证业务。如果申请被拒签,申请人也可以继续上诉至上海领事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经拥有中国永久居住证的“绿卡”持有人来说,他们的BfD是不受18个月的限制的。只要他们不被移民局怀疑其真实性就会一直有效,但同样需要遵守以上所有规定。
另外,BfD是可以续签的。每次可延期一年,最多延三次。 至于题主所说的“家属团聚签证”,我并没有听说这个说法哦! 请参看上面的签证申请流程~有问题请追问,满意望采纳^_^